你会喜欢怪人吗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颗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说给自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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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看不懂三毛的书,不喜欢她的风格。现在我迷恋她的文字,羡慕她精彩的人生。那些既叛逆又勇敢的决定,是我崇尚的。
我总是在说:那你去忙。
那你去忙。这句话其实真的没有网络上形容的那么伤感。我总说能好好保护自己,是说真的。当然我还是有借助着身边的力量在好好防备那些在外可能遇到的危险,比如都会约好人一起出街之类的。不过强健的体魄和心脏,我还是可以自己给。应该更正为:不自己给,谁给呢?曾被批过说我防御心太强。其实哪有,谁对我多说几句话我就可以掏心掏肺好不好!只是常常才后知后觉,觉得自己不该把每种好奇心当成关心而已。
最近重拾很多不知道何时被丢掉的习惯,有好有坏的习惯。重新沉醉在书本里的精彩,很快乐。每一次就会想起那次我和当时的他逛书局的那次,仅仅唯一一次,却难忘。主要是那是我逛过最短时间的书局,这的确令人难过。他的逻辑是,这些可以一个人做的事两个人来做是浪费时间。嘿,其实我们有很多东西都是一个人在做,我甚至可以一个人吃饭看电影旅行的。当仅仅想被分享的快乐和喜悦,那种欢迎你入住我的生活让你看看我是有多热爱这件事情的决定,被否定,不被重视。一直觉得两个人,本来就是让你看看我眼里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我去发现猫的可爱之处,没告诉他我以前只喜欢狗不喜欢猫。我去了解那些曲折的人性,他却没发现小王子对我的重要。被否定。
『你还在说起他,你只不过是还没放下而已。』那么,我不说了。
我希望生命里有很多快乐的成分,包括午后的一场雨,或往后退的一排排大树,这些都是可以快乐的原因。这些东西很简单,很纯粹,当然也很美好。像书里的故事,像电影里的情节。那些重拾回来的习惯,那些坚持过的坚持,我似乎找到最美的时候。
只是有些东西又改不掉,包括偶尔急了就爆粗这件事。多破坏形象的事,不过那既定的形象究竟是谁给我定的?有人对我说过自己在他心中保有很完美的形象,是不会骂粗口的。我笑了。记得那时候总是半夜在聊天,聊一些其奇奇怪怪的事,一些不敢到处宣扬的秘密,认识了一个有趣的朋友。有人说聊天都要在半夜,那是有点像醉酒后的情绪。但其实现在我的半夜,未必是对方的半夜。国外的月亮,真的有比较圆吗?
买了本译文,还没看完。若我有语言天赋,我比较想做翻译官。
美女与野兽拒播,内心是崩溃的,反映了本国的封建和敏感。
标题灵感取自于这篇卢大的文章。他说了很多我想说的,也看到了我看不到的。
该这样了,晚安。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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